“半夜沒事兒千萬不要出門。”
“半夜有事也千萬不要出門。”
“記住,無論有事沒事半夜都不要出門。”
何樂用右手掐著自己的大腿,他要用疼痛順著神經將上麵三句話鐫刻在腦子。
如果時間能夠倒流,他一定要給30分鍾前的自己說這三句話。
他一定不會搭理狗大戶黃老爺的要求!
至少也要拖延一晚上再說。
可惜一切都已經晚了!
雖然昔日逝去的時光數以億萬個半小時計,但剛剛流逝的半個小時,對他來說已經太晚太晚了!
……
穿越就是一次改變命運的機會,何樂理論上來說應該高興的。
事實他也很高興。
三十分鍾以前。
大學畢業一年的都沒找到體麵工作他,終於決定放棄所有幻想,將所有的簡曆全部化為了灰燼。
他決定,
從明天起,做一個搬磚的人。
關心工錢和夥食,
尋找一個陰涼的工地,
麵朝黑土,
烈日炎炎。
他攥著身上最後一張青蛙皮,決定出去吃一頓串串兒犒勞自己。
與過去想體麵的自己做一個決別。
剛出門,走了五步的樣子。
他腦袋一陣眩暈,就變成了一個陌生的文弱書生。
書生也叫何樂,十六歲。平時有點死腦筋,但有一個秀才功名。
更關鍵的是在靜南縣還有一間祖業,雖然偏僻了一點兒,關鍵這是房子啊!
醒來的他一陣激動,繼續開始搜索記憶。
孤身一人,沒有親戚,就連鄰居都嫌棄他的呆板,不怎與他來往。
大致就和孔乙己差不多。
唯一比孔乙己優秀的就是不偷(劃掉),不竊書。
看了一眼空蕩蕩的客廳和窮酸的薄被,整個身上唯一還算體麵的長衫也隱隱有些臭氣。
擦!
連老鼠都不愛來!
此外,這是個特別非常很迷信的朝代,鬼怪故事漫天都是,就連三歲小孩都能一本正經地告訴你:
天黑不能出門,有遮眼鬼遮住你的雙眼,讓你永遠回不了家;
不要祭拜任何的神靈,晚上他會進入你的夢吃掉你的靈魂;
半夜不要偷窺不該看的東西,鼠婆婆會用繡花針刺穿你的眼睛……
迷信!超級的迷信!
要不是他“唯物論”背不全,非得客串專家科普三小時不可。
記憶終於來到今天,早上黃老爺派仆人黃三過來說原主的書有兩個白字,也就是錯別字,請他過去斧正。
擦!這不是砸人招牌嗎?
原主若非饑寒急迫,斷不會放下身段答應去做抄書的事。
結果還遭到如此奇恥。
怒急攻心的他,鐵青著臉勉強答應過去。
轉身卻倒頭一睡,用消極怠工表達自己無聲的抗議。
結果一睡就徹底睡過去了,變成了何樂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
何樂仰天大笑,這個世界的科技還比不上宋,若是搞一點肥料、玻璃豈不是發達了?
“我記得肥料的配方是……”
“算了,還是搞玻璃吧!”
“玻璃的是怎燒的?”
“貌似需要一個熔爐,從沙漠搞來沙子弄進去就可以啦!”
“草,那是泰拉瑞亞!”
……
一番幻想完畢,何樂陰著臉,心中暗暗發誓:下輩子打死也不選文科!
一分鍾前。
他覺得抄書是一件偉大的事業,讀書人的事情,怎能說是卑賤呢?
何況繼承原主微瑞奈斯的字後,若是不用出去,豈不是浪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