麦,我再次按下遥控器继续之前的内容,很快将这一插曲抛诸脑后。

课程结束,众人散去,我抱着讲义,由余喜喜推着往办公室去。

“北哥,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个外号,叫做‘北哲王’?”她性格活泼,不喜欢沉闷,可能和以前担任文艺部长的经历有关,就是短短几百米路,也总想活跃活跃气氛。

我时常觉得,她当助教可惜了,她应该去当娱记,这样也可以冲浪工作两不误。

“什么意思?”

树影在地上摇曳,明明有风,却感觉不到任何凉意。都十月了,为什么还这么热?去年的这个时候,明明都开始穿长袖了。

“南法僧,北哲王。法学系的王楠教授和哲学系的你,并称清湾大学最难搞的两尊神。展开来就是王楠,法学系的秃驴;北芥,哲学系的魔王。”

“……”我还以为王教授戴假发的事别人都没看出来,原来大家只是表面装看不见,私下讨论激烈。

“我昨天还看到有人跟别的系科普你,说‘北哲王的课能不选就不选,非常难过,作业要求很高,但如果是为了他的颜,就当我没说’。北哥,你的颜值经受住了一届又一届广大学子的审美考验呢。”

网上的各种八卦,认识的不认识的,校内的校外的,余喜喜通通一股脑塞进我嘴里,并不在意我要不要吃。

指尖有规律地敲击着轮椅扶手,又热又心烦。

“对了,北哥,你知道今天被你赶出教室那人是谁的儿子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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