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turn第四章.肥水不流外人田(1 / 2)  重生亂世花樣人生hom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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澹台行風,活躍於亂世931-956年間,出身不詳,憑借一手自創劍法蒼雲行風流聞名天下,前後不過三年便拿下劍聖稱謂,成為了曆史上最年輕的劍聖,但因為生活作風的關係,常被人詬病為風流劍聖,本人非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。

有關澹台行風的事跡,最為家喻戶曉的便是他與第一代九霄劍聖的巔峰對決了。

九霄劍聖,可謂是古往今來強大的代名詞,從第一代到現如今的第十五代,無一例外不是當世頂尖高手,第一代九霄劍聖更是在當時被譽為最強劍聖。

一個是老牌劍聖,一個是後起之秀且花邊新聞不斷,任誰也沒想到這倆人居然會進行劍聖對決,而且還是九霄劍聖主動提出的。

當年那場戰鬥,幾乎沒有人看好澹台行風,決鬥也一如他們想象的,僅三招便分出了勝負。

與他們的想象有所出入的是,並非九霄劍聖三招敗敵,而是九霄劍聖在三招過後……當場認輸。

澹台行風一戰成名,雖然在此之前也挺有名的,總之這場決鬥被後世之人廣為傳頌,隻可惜九霄劍聖代代相傳,風流劍聖澹台行風卻是未能留下後代,甚至自創的劍法也未曾有過傳人。

雷麒怎也想不到,自己居然會成為風流劍聖千年後的唯一傳人。

“風流劍聖?還真是好久沒聽別人說起這個稱謂了,不錯!我就是風流劍聖,澹台行風是也!”一如傳聞一般,澹台行風對這個成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,大笑兩聲過後賤兮兮地問道:“隨口問一嘴,小雷子你有女朋友了嗎?”

本性一覽無遺。

雷麒麵露警惕,“倒是沒有,您想說什?”

“沒有啦,我怕你被我的名聲唬住,以後都不敢找女朋友了,所以想讓你安心。”澹台行風如此說道:“一來,我不否認風流劍聖這個稱謂,但我也是有原則的,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我還是懂得,二來,我現在也不過一道魂魄而已,況且成為了你的神魂後,你我之間的主導權,實則在你身上。”

雷麒愣了一下,“主導權在我?”

“你應當是剛激發體質沒多久吧,所以還不熟悉。”澹台行風道:“實則,神魂空間與意識的聯係捏在你的手中,你建立起神魂空間與意識的聯係,我就能通過你的意識感受這個世界,你若斷開聯係,我便什也感受不到,所以不用擔心我會窺探你的私生活。”

雷麒當場嚐試了一下,證實誠如澹台行風所言,心中也不免鬆了口氣。

雖然自己目前沒有對象,但不代表以後沒有啊。

雷麒:“澹台前輩,你準備何時傳授我蒼雲行風流?”

曾經打敗過第一代九霄劍聖的蒼雲行風流,雷麒可是眼饞的很啊。

一萬的能力指數看著多,也就隻夠在同齡人當中力拔頭籌,雷麒可不會因此就滿足,要知道,他現如今的目標可是兩年後的十萬級獸潮。

相比之下,蒼雲行風流的價值更大,實戰中,能力指數的高低隻占一部分因素,招式,技巧,戰鬥經驗更是重中之重。

前世二十年的流浪求生,雷麒自詡戰鬥經驗及技巧不會輸給任何人,那他所欠缺的就是招式了。

澹台行風倒很是大方:“隨時可以,但是在此之前,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需要你去做。”

雷麒:“還請前輩明示。”

“我已成了你的神魂,你也成了我的弟子,不必一口一個前輩,太過生分,喊我一聲師父,亦或直呼大名,我不介意的。”澹台行風說著,輕咳兩聲,道:“接下來,我需要你……把我的墓盜了。”

“……”雷麒腦袋瓜子乍一下沒轉過彎來,“哈?”

“沒聽清嗎?把我的墓盜了。”澹台行風:“有句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,你不會沒聽過吧?”

雷麒雙目一亮,連連點頭,“聽過聽過,可是,我這次來的匆忙,沒帶包裹,怕是帶不走太多。”

澹台行風:“本來也沒多少東西,挑幾件重要的拿走便是,你且聽我指揮。”

雷麒跟隨澹台行風的指示,來到側麵的墓室,在一堆陪葬品中,選了五樣東西揣在身上。

分別是一柄連鞘長劍,一個金屬護腕,一件金絲軟甲,以及一枚戒指,一條項鏈。

而在這個過程中雷麒也發現了,澹台行風的陪葬品中,大多都是女子的貼身飾品……

風流劍聖,名不虛傳。

劍是澹台行風生前的佩劍,雷麒正愁沒有趁手的兵器;軟甲自不用說;金屬護腕可以變換形態,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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