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質問另外兩個人。
另外兩個人也很懵。
“我沒拿。”
“我也沒拿。”
確定對方都沒拿後,他們才高聲回覆部隊那邊。
“你說的那個藥方,我們根本沒偷!我們拿出來又放出去了,你別想冤枉好人!”
說到冤枉好人,被掐着脖子,槍指着腦袋的小姑娘艱難的轉頭看了她一眼,眼裏充滿了懷疑。
“就是,我們不過是偷了點金條,至於追這麼緊嗎!”
???
【什麼意思,這是烏龍嗎?】
【偷金條,哈哈哈,怪不得跑不過,難道是金條太重了。】
【我現在合理懷疑,他們後背的揹包裏都是金條!】
【快倒閉的公司裏,怎麼可能會有金條?】
部隊那邊是不相信他們的說辭的,因爲藥方確實不見了。
“你們把藥方交給誰了!老實交代!”
三個人雖然不幹好事,但是不是他們做的事,不能被冤枉啊。
“都說了,不是我們偷的,我們想拿着走的時候,也覺得不應該偷自家的東西給外國人,所以,我們又放回去了。
剛好看到另一個辦公司的保險箱裏有金條,我們把金條偷着就遇見了這多事的丫頭。
後來你們一直追,我們當然就一直跑...”
這...隊長偷偷看言傾,上面交代過,要是遇到言傾同志,就把決定權交給她。
“確實不是他們偷的,他們偷的是經理的保險櫃,抓的是董事長的小女兒。”
隊長錯愕了下,沒想到他們真沒偷,眼裏的憎惡少了些許。
“就算你們沒有偷藥方,但是私有槍械,偷盜金條,我們需要帶你們回去調查!”
往後走,掉下去,往前走,抓進去...
一個粉身碎骨,一個還能活着...
怎麼選,傻子都知道了。
三人鬆開了女孩,算是放過了她。
“行了,走吧,看在你爸這麼有骨氣的份上,就放過你。”
把女孩子一推,女孩不慌不忙的,慢悠悠的往前走。
三人丟下手裏的槍,部隊的人快速的上前把他們抓了起來。
(最近錯別字多,實在太忙了,不好意思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