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五百一十章:報警抓人
原告律師吳集認為自己身為林建生夫婦委托的律師,得為他們掙紮一下,也應該掙紮一下,可是他看了眼虎視眈眈的旁聽席就慫了,他敢肯定,如果他開口為林建生辯護,第二波襲擊絕對會緊隨而來。
那畫麵,簡直不敢想象。
算了算了,賺錢雖然很重要,但是小命更重要,他還是閉嘴吧。
“我……沒有了。”吳集放棄了辯護權。
他這邊一放棄,盯著他的視線立刻沒那危險了。
可林建生夫婦卻不幹了,嚷嚷道:“誰說沒有了,我們有,我們要伸冤,他們的話不能信,我們沒有遺棄孩子,那時候我們家窮,養不起那多孩子,我們就替老二老三找了兩戶好人家收養她們,她們跟著別人家享福,總比跟著我們吃苦好,為人父母的,我們這做有錯嗎?”
“是嗎?那請問二位把她們送給哪戶人家了?姓誰名誰?家住哪?”劉心步步緊逼著問道。
林建生:……
李淑芬:……
夫婦倆啞口無言。
劉心諷刺猜測:“該不會你們其實是把孩子賣給別人了吧,請問你們知道買賣孩子是違法的嗎?林小姐,若真是這樣,我可以替你報警。”
林初說了出庭後的第一句話:“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把妹妹們賣了,隻知道每次妹妹不見之後,他們都很高興,晚上會在房間一遍遍數錢。”
那時候林初自己也很害怕,她怕有一天就會輪到自己被賣出去了,父母也會像賣兩個妹妹一樣,躲在房間一遍遍數著賣女兒的錢。
而林初的話剛落音,旁聽席上又炸了。
居然不是遺棄,居然是販賣,這對畜生一樣的父母,居然把女兒當成貨物一樣賣出去,太可惡了,說他們是畜生都委屈畜生了,畜生下了崽子還知道保護它們呢。
這樣的父母,和人販子有什區別?
人販子還不舍得賣自己的孩子呢。
“喂,110嗎?我要報警,這有兩個人販子,請你們快點出警來抓他們。”
旁聽席上已經有人拿出手機撥打了110,像這樣的父母,就該交給警察叔叔。
“我們沒有,你們不要聽律師胡說,我們沒有賣女兒,林初,林初你說話啊,你難道要看著我們坐牢嗎?你弟弟怎辦?”李淑芬慌了。
林寶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事,可他剛才被父母牽連挨了打,本來就害怕,這會就更害怕了,哇的一聲就開始大哭起來。
一時間法庭又是一陣雞飛狗跳。
法官:……
這是法庭啊,能不能嚴肅點。
他舉起錘子使勁敲了幾下:“肅靜!肅靜!”
旁聽席漸漸安靜下來,隻剩下林寶嗚嗚咽咽的哭聲。
法官趕緊問劉心:“被告律師還有要補充的嗎?”
他現在隻想快點結束這場荒唐的庭審。
“有。”劉心點頭,說道:“當年我的當事人從家逃出來的時候還帶著一個不足月的妹妹,是林家最小的女兒,名叫林希。這些年林希都是由我的當事人撫養的,兩年前,林希不幸身患白血病,需要高額的醫藥費,這些治療費全部由我當事人承擔。而原告身為林希的父母,在林希成年之前,有義務撫養她,更有義務為其出醫療費。”
白血病!
那可是絕症啊。
林希才多大,好可憐。
旁聽席上的人得知林希身患絕症之後,又是一陣同情,紛紛嚷嚷著讓林建生夫婦負擔醫療費。隻想被贍養,不想承擔撫養義務,天下的好事都被你們占了唄。
夫婦倆一聽還得承擔林希的醫藥費,頓時嚇的臉色大變,李淑芬蹭的一下站起來:“我們不告林初了,我們再也不找她要贍養費了。我們也沒錢,我們負擔不起林希的醫藥費,我們連一個孩子都養不起了。”
養不起?
誰信啊。
也不看看你兒子肥頭大耳的富貴樣,啥家庭條件啊把兒子養這胖。
兒子生下來就當祖宗一樣養著,女兒生下來就賣掉,他們問候這對夫婦祖宗八代。
“二位謙虛了,據我所知,你們不僅有錢請律師,還有至少三十萬的存款,難道三十萬不算錢嗎?”劉心嗤了聲,並且呈交了林建生夫婦倆的銀行存款記錄。
一張卡有二十二萬,一張卡有八萬。二十二萬是夫婦倆這十幾年省吃儉用存下來的,留著給林寶長大娶媳婦的,八萬是蔣亦南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