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……奇怪的想法。
但凱尊重蘇茜的選擇。
畢竟他也從未想過真的讓蘇茜呆在那個所謂的圈子裏。他只是……不想讓她那麼辛苦而已。但別人既然願意,也享受這份辛苦,凱能說什麼呢?
唯有祝福和支持而已。
……
凱其實沒看上去那麼閒,基爾格雷夫雖然一個撲街了。但留下的爛攤子真的不少。
首先,警局怎麼着也得給公衆一個交代吧?
這一點上,警局上層在接到了凱的完整報告後,立刻拍板,把這件事掩蓋下來。超能力什麼的,還是當傳說比較好。真要公佈了,還不知道有多少麻煩呢!
警局可不想在這個上面自找麻煩。估計政府方面也不希望這件事曝光。
所幸,現場留下的東西,讓警局有了可以糊弄媒體民衆的說法。
馬特他們從俄羅斯黑幫那裏搶來的錢和貨!
那可是近三千萬美金和價值過億的貨!
就當是黑幫爲了這些東西火併。
現場黑幫和警察死傷慘重?
那好辦,弗拉基米爾不是還活着的嗎?
甩鍋給他們好了,就說這倆人喪心病狂!
雖然警局依然會被媒體噴,但好在他們在第一時間控制了局面,還抓到了罪魁禍首,總體上看,也是一場勝利。說的過去。
接下來的麻煩就是霍普的案子和封口了。
封口很簡單,所以那天參與的警察都得到一筆有警局發放的三萬美元的封口費,以及一份賠償金是封口費一千倍以及還要刑事追責的保密協議。
白得三萬美元,當天的警員自然沒什麼意見。畢竟這可是不用交稅的收入,在紐約新警員第一年的年工資大約在五萬(不含福利),之後會逐年漲,到了喬治這個級別大約十萬左右,凱是特聘,級別又比一般的分局長要高,所以他的工資是特批十五萬。平均下來所有警員的的工資大約在六萬。
三萬美元相當於半年的工資,誰不高興?
所以警員這邊很快就搞定了,沒人會願意爲了一時口嗨,失去工作的同時還要背上鉅額債務和進監獄。那些團伙就更直接了,直接逼他們籤保密協議,換取正常量刑,否則就等着牢底坐穿!
現在唯一剩下的問題,就是霍普的案子了。
關於這件案子,凱和首席地檢哈維的分歧非常大。
倒不是哈維不相信超能力,而是這件案子他們該怎麼向公衆交代。
衆目睽睽之下,霍普的確殺人了!
這沒的洗!
哪怕證明力霍普是無辜的,那又怎麼樣?
法院上是講證據的!
可這些東西能拿出來當證據?事實上哪怕拿出來,估計法院也不會採納。
超能力?
開玩笑!你當陪審團是什麼?
這種超乎常識的東西,不說陪審團了,法官就給你直接駁回!
檢察官的工作可不僅僅保證公訴勝利和法律正義,他們還需要讓人們相信法制!
你這個結果呈上去,法制就完蛋球了!
至少哈維沒辦法接受。
霍普很可憐,沒錯。
但現行法律中根本沒有針對被催眠後犯罪的法律條文,也沒有相應的判例!最接近的法律條款是“被脅迫參加犯罪的”,是指行爲人在他人對其施加精神強制,處於恐懼狀態下,不敢不參加犯罪。對這種犯罪所以應當追究刑事責任,是因爲雖然他參加犯罪有違背意志、不得已的一面,但最後參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決定,其人身並未受到強制,主觀上仍有意志自由,只是畏於自身遭到危險。這種行爲人主觀上是有罪過的,因此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
也就是說,按照這個條款不管怎麼樣霍普都要入罪!
除非凱能夠在法院上證明,這種催眠的確存在,當時的霍普沒有自我控制能力!
可問題就在這,凱證明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