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最愛野味,在周邊各個縣都是搶手貨,**的也能賣到七八塊一斤,每當季節來臨,鄉人有空就去山找,撿來賣了換點零用錢。
樂樂馬上就要上首都讀書,正缺錢,好不容易撿回來一點兒火雞尾巴菌,沒拿去賣,煮著當菜給她們吃,她也忍不住窩心。
“該吃的總要吃一些的,吃好才有力量啊。我撿菌子的那還有些才冒出一點兒頭,過幾天我再去撿,拿回來到街上去賣。周奶奶,這可是我的小秘密,你可別告訴別人,萬一別人聽去眼紅,死活要跟我去撿菌子就不好了。”
要征服一個男人,先征服他的胃,樂韻為了新媽媽,果斷的采取迂回戰術,決定先征服周奶奶和鳳嬸子的胃,眼前來看,成果顯著。
“我懂我懂,我不會出賣小樂樂的……”
聽說還有小的,母子倆倍感欣喜,樂樂這孩子天生就跟大山親近,有山緣,小時候跟大人去山撿菌子,別人累死累活撿不到多少,她往樹叢草亂鑽一通,總是滿載而歸。
菌子都那好吃,石斛汁和黨參燉出來的雞肉就更甭說了,吃一口,清香熏口,讓人愛不釋手,恨不得把筷子都吞下去,以至於三個人將所有的菜掃光,連湯也沒剩半滴。
吃得飽飽,力氣好好,周奶奶頓覺年青好幾歲,渾身輕鬆,周秋鳳沒一點疲勞感,僅隻等正午過去,用周家的板車裝糞草,精神百倍的去村旁樂家的地幹活。
走在村道上,村人看到周奶奶也幫樂家做農活,心怪異也沒說什,異常熱情的跟樂韻拉家常,就連平日有三兩家以前看不起樂家父女的人家也一改常態,聽到樂韻打招呼,回應的笑容也真誠多了。
人窮誌短,人窮親少友盡的事曆來比比皆是,捧高踩低人之常情,樂韻早知人情冷暖,仍如既往的態度,泰然處之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