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怕人發現,他又找機會換成了舊的背心。
董大志聽公安說完,笑了,甚至是捂着肚子大笑。
公安這時才說出了最重要的信息:“你還不知道吧,你新買的白背心上蹭上了血跡。”
董大志愣了,他沒想到自己還有這種疏忽,可他隨即就平復了神情:“那是我自己的血跡,夏天蚊蟲多,我不小心抓傷了自己。”
如今這個年代還沒有DNA技術,要不早就不用跟董大志廢這麼多話了,別說董大志背心上的血跡,就是陳芝蘭身上也有兇手的“體液”。
不過他們做了血型比對,背心上的血跡血型跟董大志不符,跟陳芝蘭吻合。
所有線索連起來,他們給董大志先定了一個流氓罪。
流氓罪算是70年代的兜底罪,不論別的,董大志背心上出現了別人的血跡,這件事就可以先拿流氓罪把他關押起來。
與此同時,公安人員還在到處走訪,想再找到確鑿的證據。
方軍死了刺激到一個人——陳芝華。
她恨方軍也喜歡方軍,她時常把自己替代到陳芝蘭身上,想象着被方軍捧在手心的感覺,那感覺讓她瘋魔。
可現實不是想象,在現實中,她不論怎麼樣都得不到方軍的關注。
雖然方軍和陳芝蘭最後鬧掰了讓她很痛快,可結局沒差呀,她還是一個人。
可一件事改變了她的想法。
她看見了整個過程,董大志的兇狠,陳芝蘭的呼救,可她就藏在一邊沒有出聲。
陳芝華不敢告訴公安,因爲這樣就會暴露自己的見死不救,她也不敢得罪董大志這種狠人。
在這一片混亂當中,她居然想到了給方軍做僞證的主意。
她覺得自己是有機會的,尤其是方軍作爲第一嫌疑人被公安帶走,她還一直做着幻想的美夢。
直到聽見方軍因心臟病死去的消息。
陳芝華在房間裏又哭又笑,像個瘋子一樣喃喃自語。
她的夢碎了,這一切結束了,直到張佳佳晚上起夜聽見了她說的夢話。